不顧民眾的強烈反對,頂住在野黨的紛紛質疑,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把《特定秘密保護法案》提交到了正在召開的臨時國會。這是他第一次當首相時想做而沒有做到的事情。
  從安倍指使他設立的專家懇談會收集意見,到制定出《特定秘密保護法案》概要,再到說服公明黨並將這一法案提交國會,過程只有數月的時間。安倍還特意在眾院預算委員會上強調:“該法案無論如何都是必要的。”表達出一定在要本屆國會內通過該法案的強烈意願。
  這是怎樣一個法案?安倍為何如此上心?
  安倍的這個《特定秘密保護法案》有兩大特點:一是把外交、防衛、間諜和反恐4個領域內特別需要保密的情報指定為“特定秘密”。根據需要,這些“特定秘密”的保密期限可以從5年延至30年甚至更長。二是大幅提升對泄密者的處罰力度。依據法案,涉嫌泄密的國家公務員或議員等人將被處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安倍急於推動這一法案獲得通過,主要是因為:
  第一,頻頻發生的泄密事件讓日本政府感到強烈的危機。2010年10月,日本警視廳的114份內部資料被公佈到多個網站上;同年12月召開橫浜APEC首腦峰會期間,警方開著租來的車輛負責美國駐日使館周邊的警備安全,可是在歸還汽車時居然把重要資料遺留在車上,最終未能找回。令日本政府頭疼的是,雖然有很多保密條例,雖然有違規者被判刑的先例,但在政府部門和自衛隊中,違規使用私人移動存儲設備拷貝公共文件的人依然大量存在。情報漏洞猶如篩子一般,簡直防不勝防。
  第二,通過《特定秘密保護法案》是創設“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機制的重要法律準備工作。按照安倍的說法,“國家安全保障會議”就是負責統籌國家外交與安全的“司令塔”,而“司令塔”發出的指令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情報的獲取。因此,在“國家安全保障會議”下將設立重要情報機構,涉及密碼破解和通訊監聽。這就需要極強的安全保密工作。否則,一旦獲取的情報和制定的策略被泄露出去,則直接危及到國家的安全。
  第三,該法案也是為加強與美國等盟友的情報共享以及推動自衛隊更多參與海外行動作鋪墊。安倍再次上臺後,一邊不斷強化日美軍事同盟,一邊又謀求與更多的國家發展軍事外交,並意圖行使集體自衛權,讓自衛隊出國更多,走得更遠。為此,日本防衛相小野寺五典強調:“如果我們想(與盟友)共享高度機密的情報,就需要有一個保護這些情報(不被泄露)的機制。”而美國在經歷“斯諾登事件”而遭到打擊後,更進一步要求日本在與自己共享情報的同時,把好自家情報管理的大門。
  最後不得不說,《特定秘密保護法案》的推出,也是日本右翼不斷叫囂“中國威脅論”的產物。日本右翼的“中國威脅論”中有一點:就是宣揚中國間諜來襲。在他們眼中,自衛隊800外國“軍嫂”中的600多中國籍女性、高級料庭中的中國女侍者、在日華人藝術家和在日華人文化學者都有可能是受過訓練並隨時待命行動的間諜,甚至有日媒誣稱“3萬中國間諜潛伏在日本”。在日本政府已把中國設定為“假想敵”的今天,安倍更希望利用《特定秘密保護法案》限制那些所謂“中國間諜”的活動。因此,儘管《特定秘密保護法案》的主要針對對象是國家公務員和議員等人群,但同時也將那些與處理防衛等機密情報的府省廳簽約的民間企業員工列入懲罰對象,泄密者同樣面臨最高10年有期徒刑的判罰。另外,刺探情報者、教唆搜取情報的人將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實,《特定秘密保護法案》就是一部“封口”法案。通過這一法案,安倍政府不僅要牢牢封住公務員的嘴,也要盡可能多地封住日本民眾的知情權。難怪一些年齡大的日本民眾提到此事,便回想起二戰期間以及戰爭之前日本當局掩蓋信息的做法以及這一做法留給民眾的痛苦回憶。
  (蔣豐,《日本新華僑報》總編輯,海外網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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