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註:臺海網海峽導報臺海網(微博)5月18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郭姓男子數年前因前妻外遇,憤而燒炭,獲救後,因腦部已受傷,出現“器質性失憶癥候群”,僅記得妻子外遇、岳父勸離…他因此不斷騷擾,前妻與前岳父害怕,申請家暴保護令,但郭仍騷擾,一審判拘役50天,郭訴求是腦部受損造成,上訴獲改判無罪,前妻與前岳父恐懼,擔心全家處在不定時威脅中。
  資深精神科醫師蘇柏文說,腦部受傷患者確有可能喪失辨識能力,甚至遺忘,不過,司法上,也會請專業精神科醫師鑒定,分辨患者是否喪失行為能力,以免有心人士利用規避刑責。
  郭男先前從事教職,前妻怪他婚後將她冷落在家,他則指前妻另結新歡,談判離婚,但雙方談不到幾句,郭拿出鐵鉗子將前妻男友打得頭破血流,事後,燒炭尋短。
  警方找郭時,他因吸入過多一氧化碳昏迷,出院後,雙方協議離婚,他仍到前妻家騷擾,前妻與前岳父因而申請家暴保護令。
  家暴令裁定郭不得對前妻與前岳父騷擾、通話,要求離他們住家約20米,但郭用侄子手機,半小時內連撥11通電話騷擾前岳父,前岳父報警指郭違反家暴保護令。
  郭一審判拘役50天,二審時,郭以醫院診斷證明,指他患有精神疾病。法官也認為郭因器質性失憶癥候群,僅留有燒炭前的記憶,燒炭後的事做過即忘,因此無法理解家暴保護令上的要求,改判無罪。責任編輯:燕子  (原標題:燒炭後失憶不斷騷擾前妻男子違家暴令改判無罪)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uf71ufudp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